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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2日
一块界碑“讲述”沁河往事
本报记者 王玮萱
本报通讯员 温小国
在焦作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中,武陟一通清代界碑被列入保护范围。该界碑确认了清代河内(今沁阳市)与武陟两县关于沁阳河道管理的分界线。
据初步判定,该界碑始立于清顺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至今已有368年历史。碑文记录了沁河管理体制的沿革及沁河给沿岸百姓留下的历史记忆。
界碑最初发现于2021年8月,武陟县西陶镇魁张镇村(原东张计村于1992年更名魁张镇村)农田。该村村民文物保护意识强,界碑出土时碑身完好,后由魁张镇村村委会保存。2024年3月,该界碑引起了武陟第二黄河河务局、武陟县文物部门的高度重视。
碑文载“钦差巡抚河南等处地方提督兼理河道都察院右副卿 窦”“武陟县东张计村西至河内县西张计村交界”“署县事本县儒学教谕 李”“县丞 史”“顺治十三年二月”等字样。其作为历史物证,确认了沁河河道河内与武陟两县的管理分界线。
沁河,是黄河中下游最大的支流,于武陟注入黄河。历史上,沁河既浇灌了沁阳、博爱、温县、武陟的万亩良田,又自明清后频频泛滥,其两岸群众治理沁河的奋斗史是治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资料显示,沁河堤防起于金元,成于明清,是在围村堰基础上逐步连接起来的。明代起沁河泛滥频繁,从清政府起对沁河实施系统管理。
清始设河北道,通管彰、卫、怀三府,道衙在武陟县城、怀庆府治河内县。河内、武陟两县知县兼管所属黄沁河、大小丹河工程。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裁沁河通判,将原管河内、武陟二县的沁河民堤归怀庆府粮补通判分管,后又归黄沁通判兼管。嘉庆十年(公元1805年),又设协办守备,协同防守,皆隶于河北道。
《河内县志》《武陟县志》对沁河河道管理的沿革均有明确记载:“初,沁河堤工系民捐民修,每岁例派料麻等项,民间按亩摊捐,动至数万。加以官吏侵蚀,胥役诈索,扰累不堪。河北道许公振祎洞察其弊,筹借款项,遴委绅士设安澜局。试办一年,成效大著,随禀请巡抚鹿奏请改为官督绅办。核定河内、武陟两县岁修经费各银一万两千两,由司库给发,奉旨允准,而民间料麻等项悉予裁免。”
清光绪九年(公元1883年),沁河工防“官督绅办”开始实施。
民国时期始设黄沁厅为沁阳沁工局、武陟沁工局,1913年改为沁阳支局、武陟支局,后又改为沁阳沁工所、武陟沁工所,不复设官。1919年,改沁阳沁工所为西沁二等分局,武陟沁工所为东沁二等分局。1937年3月,西沁河、武分局改为西沁总段。
1949年10月起,沁河管理机构形成了沁阳、博爱、温陟、武陟4个修防段。沁阳修防段管理沁阳境内左右岸堤防(含济源境内一部分);温陟修防段(今武陟二局)管理上起沁阳下界,下至方陵入黄口的右岸堤防;博爱修防段管理丹河口以下至武陟上界的左岸堤防,武陟修防段(今武陟一局)管理博爱下界至白马泉段的沁河堤防。1975年,温县黄沁河修防段组建,温陟修防段不再管理温县境内的11.2公里沁河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