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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2日
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
我市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梁智玲)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我市将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防通道堵塞、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问题是整治重点。这是记者11月27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得的信息。
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方面,我市将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标识和警示标识,定期开展消防通道巡查检查,及时清理消防通道障碍物;物业小区是否张贴禁止“飞线充电”“人车同屋”“进楼入户”等警示标识,是否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入户的行为予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是否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机关报告。
在高空抛(坠)物安全防范方面,我市将重点检查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张贴禁止高空抛物和防范坠物的宣传警示标识,发现高空抛(坠)物行为是否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是否加强对建筑外墙和搁置物、悬挂物以及共用部位门窗、附属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是否制订高空作业应急预案,遇到极端天气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并安排人员安全撤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将严格执行《消防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对物业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服务区域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巡查检查,发现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以及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的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查处公路或城市道路内违章停放车辆导致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行为。消防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依法查处相关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