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4年12月02日
博爱县人民检察院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
本报讯(记者王冰)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近日,博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
活动中,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就有关法律进行了解读,强调遵守法律的重要性,通过以案释法,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培育法治观念,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避免再次犯罪,鼓励他们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社区矫正,争取顺利度过矫正期,重新回归社会。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流程,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按时报到,参加学习,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
“感谢检察官的法治教育,我一定珍惜矫正机会,认真服从监督管理,早日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这次法治教育印象深刻,以后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
通过此次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筑牢社区矫正对象思想上的“防火墙”。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