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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
杨二萌、张继红、李泽林、司王万、李海洋:
2024年7月,我单位向你五人送达限期报到通知,在规定限期内你五人未到单位报到、也未履行请假手续,自2024年7月至今已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24年12月3日起与你五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五人送达本通知,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我单位将于送达的次日办理与你五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391)8972958
焦作青天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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