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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2日
吴明慧:念好“快”字诀 耕耘速裁“田”
吴明慧在庭审案件。 本报记者 杨 珂 摄
本报记者 杨 珂
她是一位看似柔弱却小小身躯蕴含巨大能量的女法官。她一心扑在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上,多年来用她的辛勤耕耘和智慧心血,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她就是武陟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明慧。她以过硬的业务素质、踏实的工作作风,展现一名新时代女法官的巾帼风采。
2011年7月,吴明慧进入武陟县法院工作。从踏入法院的那一刻起,她便将“公平正义”“司法温度”放在心间。如今,她作为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主要审理民商事速裁案件,更是坚守“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积极适用“穿透式审判思维”,通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充分发挥审判团队协同作战优势,切实做好“快”字文章,突出质量优先,着力提高效率,以此推进案件快审快结,并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全过程,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开庭审理前,吴明慧都会第一时间认真阅卷,在庭前听取双方简要陈述意见,快速找准案件症结所在,同时将可调案件穷尽庭前调、庭后调、微信调、电话调等方式去化解。对于不可调案件,她听取完双方意见后会迅速组织庭审,有针对性地围绕争议焦点审理,庭后迅速梳理思路,及时依法裁判,最大限度缩短审限用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吴明慧带领审判团队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99件。
“非常感谢吴法官,正是因为她尽心尽力调解,我们公司才能顺利拿到货款!”原告某线缆公司的负责人在收到货款后向吴明慧专门致电感谢。
在审理这起原告某线缆公司与被告某电力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吴明慧迅速理清双方争议焦点,找到案件突破口,将案件定格在庭前调解阶段。通过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疏通调解工作,消除双方抵触情绪,释法说理、言明利弊,引导企业树立遵守合约、合作共赢的理念,最终促成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4.38万元货款,双方握手言和,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审判工作中,吴明慧一直坚信办案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断案辨是非,更要定分止争。她承办的原告某苗木场与被告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12340元。她在开庭前就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双方争议较大,庭前调解未果。她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庭审,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等庭审中掌握的情况,在庭后再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方案,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督促被告将合同款履行完毕,不仅实质性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更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基层法院案件多、办案压力大,即使这样,吴明慧还会为自己“加码”。工作之余,她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针对案件审判中发现的法律问题,积极向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企业完善制度管理,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她还严格要求自己,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夯实理论基础,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在学习中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成果转化,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化审理水平。正因如此,吴明慧连续多年绩效考核位居武陟县法院前列。2024年2月,她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身正气护天平,两袖清风为法官。这是吴明慧的座右铭,也是她工作和生活的准则。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扬甘于奉献的精神,以女法官特有的韧性、睿智与干练完美诠释了新时代女法官的忠诚履职和担当作为,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