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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0日
以高质效履职书写人民满意答卷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会场。 本报记者 林 晓 摄
本报记者 胡 月
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宏东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对过去一年进行了回顾。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四个聚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57起案(事)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事)例,相关工作被上级机关肯定推广176次,56个集体和个人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以更强担当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扛稳服务大局责任,在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全面履职、更好履职,以检察力量维护公平正义、提振发展信心。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71人,提起公诉3601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起诉95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32人,打击信息网络等新兴领域恶势力犯罪7人;严惩黄赌毒犯罪443人、盗抢骗犯罪962人;打击金融犯罪41人,追赃挽损973万元,积极参与不良贷款集中清收专项活动,办理多起社会关注的案件;惩治网络犯罪172人。
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全市“四个聚焦”“三十工程”中心工作的十条措施》;依法惩治妨害生产经营类犯罪37件48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56件115人,中站区检察院与法院一起将庭审开进车间,以案普法,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对有案不立、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等问题,监督立案和撤案23件,修武县检察院督促解封企业超标的查封资产4800余万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打造“善与企业打‘焦’道”品牌,获评全省“优秀检察文化品牌”,以该品牌为引领,指导基层院设立“检察助企法律服务站”,邀请省检察院业务专家为企业授课,助力企业依法经营。
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办理涉黄河公益诉讼案件42件,制发检察建议35件,博爱县检察院督促复耕691亩耕地,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与市文广旅局协作,办理文化旅游领域案件47件,修武县检察院对云台山景区相关问题立案4件;联合多部门打击危害税收犯罪18件44人,温县检察院严惩成品油行业涉税违法犯罪,中站区检察院打造“益路护税”公益诉讼品牌。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捕997人、不诉847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90.7%;中站区检察院办理的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推动成立全省首家“植物收容救护中心”;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6件,2件获评“全省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0余份社会治理分析报告获市县领导批示,解决社会治理难题。
以更深情怀为民司法,全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根本目标,聚焦群众新期待,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帮助266名农民工追讨欠薪284万元,孟州市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督促改造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打造“清源1+N”安全生产检察品牌,推动整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整改,有关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分析涉药品案件,推动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化解矛盾纠纷,1018件群众信访全部“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重复信访专项化解,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办理26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4.3万元,化解122件信访积案,马村区检察院协调相关单位帮助受害人走出困境,受到最高检肯定;推行《源头治理信访案件十项措施》《信访风险双向推送机制》,信访总量和重复信访率下降。
守护“一老一小”,创建涉老年人法律服务检察品牌,办理涉老年人犯罪案件267件,推动诉前刑事和解44件,孟州市检察院针对电子医保卡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9人,挽救帮教不起诉97人,起诉严重犯罪53人;针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6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建立检察官联络工作室,“红姐姐工作站”等5个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品牌被纳入省检察院“豫见未来”品牌,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同比下降。
以更优质效强化监督,全力营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程序上、效果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29件、撤案110件,纠正漏捕漏诉144人,提出抗诉13件,一起合同诈骗案件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会议上作为典型发言;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8人,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2人;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441件。
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69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3件,再审改判60件;对执行案件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83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办理相关案件39件,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为企业挽回损失4500余万元。
办结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41件,制发检察建议107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修武县检察院办理工伤保险监督案,推动相关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并完善社会保险征缴工作。
聚焦南水北调和黄(沁)河保护等领域,强化一体履职,开展专项活动,立案421件,制发检察建议338件,提起诉讼6件;一体化办理督促整治游泳等运动项目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督促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排污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沁阳市检察院、山阳区检察院等4个案件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典型和优秀案例。
以更高标准抓实检察管理,全力提升党建引领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效能
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现干警政治轮训全覆盖;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四强”党支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六个一”及文化品牌展示活动,3个品牌分别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和“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制定《加快锻造堪当时代重任检察铁军的二十条措施》,与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开展检校合作,25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研发应用219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工作会商,探索一体化履职,内部移送监督线索142件,成案124件。沁阳市检察院办理的盗掘古墓葬刑事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焦作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十条规定》等制度,市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题会商,对案件开展逐案评查评议;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整改解决相关问题,高标准建章立制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