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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5日
非法销售窃听、窃照设备 两名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
本报记者 胡 月
在网络购物日益便捷的当下,一些看似普通的设备,却可能暗藏玄机。近日,一起非法销售窃听、窃照设备案件引发广泛关注。经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给妄图通过违法经营牟取私利的商家敲响警钟。
基本案情
在淘宝平台,一款名为“摄像头连手机远程家庭家用免插电无须网络4G监控器无限高清夜视”的设备,因小巧且具备录像、录音与远程接收信息及隐藏功能,吸引诸多关注。这本为日常家用监控设备,却被不法分子利用。2021年9月起,刘某涛经营淘宝店时,嗅到隐形录音录像设备商机,指使哥哥刘某伟赴广东东莞采购相关设备后改装,使其具备监视监听功能,买家下载APP就能远程查看音视频。经查明,2021年9月至2022年11月,刘某涛与刘某伟在淘宝非法售卖改装的窃听、窃照器材1598套,获利7万余元。经鉴定,这些设备均属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温县检察院在审查此案时认为,刘某涛、刘某伟非法销售窃听、窃照器材,已触犯刑律。鉴于二人有自首情节,刘某伟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退赃并缴纳罚金,检察院以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结合事实、证据及被告人表现,判决刘某涛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3万元;刘某伟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罚金1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作案工具及非法器材,目前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说法
近年来,利用窃听、窃照设备侵犯公民隐私案件频发,此类设备愈发隐蔽,对个人安全、财产安全及社会秩序、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工作、生活中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警惕身边安全隐患;商家经营时,需增强隐私保护意识,严守法律法规,杜绝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