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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5日
中站区检察院
侵犯个人信息 依法严惩
本报讯(记者胡月)近期,中站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有力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2025年1月16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毋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11350元;被告人许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11350元。
毋某与许某在中站区共同经营一家烧饼店,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二人利用店铺经营活动,以“免费送烧饼、送鸡蛋”为诱饵,诱导前来领取礼品的老人提供手机号、身份证、人脸图像等个人信息。他们告知老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登录某些APP的手机账号才能领取礼品。待拿到老人手机后,毋某与许某将手机号码发送至上线群,群内专人使用老人手机号码注册社交账号,二人再将收到的验证码发至群中,每发送一组手机号码、验证码即为完成一单,每单可非法获利几十元不等,当日完成结算。在此期间,二人累计非法获利22643元。
2024年8月13日,公安机关发现线索后迅速对毋某、许某立案侦查,并于11月4日将该案移送至中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31日,该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介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化的发展,犯罪分子对个人网络账户需求大增,这些非法获取的账户常被用于发布违规广告、垃圾营销,甚至成为电信诈骗、洗钱、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在开展反电诈宣传进社区活动时,一位张姓老人向检察官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看到很多人排队领烧饼、鸡蛋便跟着排队,到了才知道要下载软件,因不懂操作将手机交给他人,最终获得10枚鸡蛋,却没想到个人信息被泄露。
中站区检察院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遇到招揽扫码、注册的摊位时,务必认真鉴别,切勿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小便宜,更不要轻易将手机交给他人操作,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中站区检察院也将持续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守护群众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