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25年07月09日

修武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价款行政征收告知书

修自然资行告字[2025]2号

刘宝柱:

2025年3月14日经修武县人民政府修政土字[2025]11号文件批准,你本人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为民路中段财政局对面1577.59平方米(2.3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并补缴2005年3月至2024年4月30日已使用230个月的土地使用费45.36万元。

2025年3月27日,你本人与修武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签订之日起 90日内(截止到2025年6月25日),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92万元。

请你本人接到本告知书后,于2025年8月15日之前将上述欠缴费用共计237.36万元缴到修武县农商行云台支行,修武县财政局非税资金财政专户,账号28412001800000172。逾期未缴纳的,我局将对你本人下达土地出让价款行政征收决定书。

你本人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修武县自然资源局法制办进行陈述、申辩或按规定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联系地址:修武县幸福路61号

联系人:苏亮

联系电话:(0391)7115106

修武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8日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