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5年07月17日
梧桐苑小区告知书
根据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08执55号之六执行裁定书裁定:证号为焦国用(2013)第04487号土地上的在建楼梧桐苑小区1、2、3、4号楼由申请人李铁岭查封,从2016年6月18日起所签购房合同均无效,此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需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海盛公司张海秀、王小卫三方协商同意,由三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