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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3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挥保障作用 惠及更多职工
本报讯(记者高新忠)锚定“促发展、惠民生”目标,致力圆百姓“安居梦”,今年年初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管理、高效率服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以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提升服务效能为主线,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服务好焦作市经济建设。
数据为证。截至6月底,该中心实现增值收益1亿元、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8.69亿元、共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67亿元、为1165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33亿元。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该中心一方面通过报刊以及官网、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各单位现场宣传、解读政策,为缴存职工答疑解惑,更加贴近群众需求;另一方面开展“云端赋能+线下深耕”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专管员宣传培训,吸引了140余名缴存单位专管员参加线上培训、130余家缴存单位参加现场活动;部门联动助力人才“安居”,在市人社局举办的双选会上,面向高校毕业生及高层次人才开展专项宣讲活动,助力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持续提供“信用+公积金”服务;以“守信受益”为导向,对守信主体提供承诺即办、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立企业微信群,提供跟踪服务、精准服务;因地制宜给企业制订缴存计划,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此外,该中心充分利用合作银行优势,积极探索合作新模式,广泛开展归集扩面工作。截至6月底,该中心新增开户单位225家,新增缴存职工6675人。
该中心紧紧围绕我市新型城镇化战略布局,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向城市稳定就业新市民、新青年、灵活就业人员覆盖。针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焦作市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该中心将单笔最高可贷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该中心将单笔最高可贷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6万元;优化使用场景。该中心开展展期业务,因家庭遭遇变故等重大突发事件导致还款困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降低使用门槛;取消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这一条款,直接规定,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以下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8,以此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短职工的贷款额度。
该中心不断完善“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已经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焦作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书》的银行发放的商业贷款,借款人无须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减少办事材料。职工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的,不再提供不低于20%的首付款收据或发票。职工购买本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提取的,不再提供不低于20%的购房收据或发票。5月份,该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7笔7426万元,环比分别增长9%和17%;6月份,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5笔9501万元,环比分别增长29%和31%。
在优化服务工作中,该中心依托省、市统一受理系统,按照全省统一的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事项办理标准,通过共享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和电子证照,联办房屋交易合同及抵押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事项整合为“一件事”,联通跨部门、跨层级业务联合审批,让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提升办事质效。
企业迁移“一件事”冲破地域限制。该中心与市市场监管局对接,前期工作已完成,系统测试完成后,企业迁移到其他城市,不需要“经过在我市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迁移地开设账户再办理转移”这一过程,住房公积金账户可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系统直接转移。
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数字赋能”,让公积金服务有口皆碑。该中心持续完善异地转移接续工作和公积金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梳理购房提取、购房贷款、退休提取等11项“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清单和提前还本、月冲还贷、变更还款方式等31项免证可办高频事项清单;通过与省政务服务网、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以及“豫事办”“焦我办”统一身份认证、数据查询及部分业务互联办理,实现资金“秒到账”。
同时,该中心系统直连1个小时办理抵押业务也实现突破,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动,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系统直连,将不动产抵押登记环节从之前的从业端受理变为嵌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通过信息双向交互、电子证照远程核发,实现贷款、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一般抵押业务最快1个小时完成电子登记证明推送工作,省去了之前该中心工作人员往返不动产登记中心送审批资料、取纸质登记证明的时间。目前,该中心已受理500余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