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25年07月24日

服务国计民生 彰显金融本色

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始终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金融服务,深耕代理国库业务领域。40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专业经理下,国家金库制度不断完善,国库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工商银行焦作分行作为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库服务体系的有力延伸,深度参与国库建设工作,坚定不移履行代理国库职责,为服务地方经济、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贡献坚实的金融力量。

恪尽职守 筑牢国库安全防线

筑牢安全防线,确保资金高效运转。工行焦作分行始终将国库资金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授权审批,建立实时风险预警,确保每一笔资金安全、准确支付。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行领导挂帅的国库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协调机制,确保国库工作优先保障、高效运行。

明确使命定位,履行好三重角色。一是做好国家资金的“安全管家”。该分行严格遵循《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将国库业务深度融入内控管理体系,构建“制度+系统+文化”三位一体安全屏障。二是做好政策落地的“服务枢纽”。充分发挥兼具“银行”与“国库”的双重身份优势,整合账户管理、支付结算、数据服务等资源,打造“财政—国库—实体”直联通道,准确、及时办理财政库款的划分与留解,保障预算资金顺畅运转。三是做好金融创新的“试验田”。广泛应用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实现财政收纳、支拨、退付等业务全流程无纸化,提升处理效率。

优化服务 提升国库业务质效

奋力谱写国家构建数字金融新篇章。工行焦作分行致力于依托科技赋能和流程优化,持续提升代理国库业务的服务效率和水平,确保财政资金“收得进、拨得出、管得住、用得好”。积极推广运用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等先进手段,实现业务处理电子化、自动化、无纸化,显著提升业务处理速度和准确性。

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理效率。工行焦作分行通过推广电子化办理等方式,大幅缩短企业办税时间,有效降低企业办税成本,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供了有力保障。

优化服务效率,保障及时支付。严格按照财政指令,安全、准确、快速地办理财政资金拨付,确保工资发放、民生保障、重点项目等资金及时直达最终收款人账户,打通惠企利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深耕地方 践行金融责任担当

作为扎根地方的金融机构,工行焦作分行将代理国库业务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锚定未来图景,激发数字转型动能。一是构建“智慧国库”生态系统。强化科技赋能,依托总行科技团队,协同征收机关推进业务全程无纸化。二是强化“治理协同”机制。横向联合财政、税务,建立政策调整沟通机制,纵向依托工行“总—分—支”三级运维体系,确保国库政策在基层高效落地。同时,广纳社会反馈,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广泛听取企业、个人意见建议,持续优化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40年的光辉历程,是国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写照。未来,工行焦作分行将继续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的坚强领导和指导下,继续坚守为民初心,强化责任担当,深化科技应用,提升服务能力,严守风险底线。持续提升代理国库业务服务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的协同合作,深化数字金融应用,优化业务流程,为国库管理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解决方案,为焦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工行力量。

赵小玲

———— 国库历史篇 ————

近代以来国库的发展脉络

近代以来,中国国库从硝烟弥漫的革命年代一路走来,经过近百年摸索、沉淀和传承,逐步发展成为目前职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现代国库。

赓续红色基因传承革命时期宝贵历史经验

红色国库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孕育萌芽,1932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建立,标志着红色国库正式诞生,开启了红色政权下国库管理的探索和实践。从长征路上“扁担上的国库”,到延安时期建立的“总金库—省分库—县支库”三级组织架构,再到西柏坡时期红色国库在组织体系、国库制度等方面日趋成熟,红色国库在硝烟中孕育,在艰苦探索中发展。红色基因的赓续传承,为革命力量发展壮大并最终取得胜利提供了支持保障,也为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国库改革与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摸索中前行新中国国库管理架构初显

1950年,政务院发布《中央金库条例》,决定中央设立总金库,各省(市)设立分金库,各县(市)设立支金库,金库主任由各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同年,财政部发布《中央金库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对收解、支拨款项业务手续、会计科目、账簿、报告制度、往来账项的处理均作了详细规定。1981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确定从1981年开始发行国库券,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所属机构办理。经过不断摸索前行,新中国国库管理组织和业务架构雏形显现。

条例筑基固本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地位法定

1985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规定国家金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1994年至1995年,国家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法定职责。

系统纵横布局现代国库管理体系加速构建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成功试点运行,成为我国第一个跨部门实时作业的信息交换系统。2008年,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上线,实现了税款直达入库、支出即时到账、资金零在途和风险多环节控制。2010年,国库管理信息系统(TMIS)上线,实现了对全国国库收支存数据的快速统计和挖掘分析。中国人民银行多年来坚持守正创新,以科技赋能驱动国库现代化转型,建成了以“3T”系统为核心、覆盖全面、层次分明的国库信息化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支撑,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质效,推进国库驶上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除署名外均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供稿)

—— 国库基础知识篇 ——

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颁布实施40周年,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40周年。那么,大家知道什么是国库吗?国库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一起来了解一下国库吧!

一、国库是什么

国库是“国家金库”的简称,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收支的专门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国库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金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执行任务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发挥国库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二、国库的设置

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根据“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的原则,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区)、乡镇等五级国库组织机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组织管理国库工作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库机构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中央设立总库;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库;省辖市、自治州设立中心支库;县和相当于县的市、区设立支库。支库以下经收处的业务,由专业银行的基层机构代理。

三、国库的职责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第十条规定,国库的基本职责如下:(一)办理国家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留解。(二)办理国家预算支出的拨付。(三)向上级国库和同级财政机关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四)协助财政、税务机关督促企业和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及时向国家缴纳应缴款项,对于屡催不缴的,应依照税法协助扣收入库。(五)组织管理和检查指导下级国库的工作。(六)办理国家交办的同国库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国库的权限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库的主要权限如下:(一)督促检查各经收处和收入机关所收之款是否按规定全部缴入国库,发现违法不缴的,应及时查究处理。(二)对擅自变更各级财政之间收入划分范围、分成留解比例,以及随意调整库款账户之间存款余额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三)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办理退库的,国库有权拒绝办理。(四)监督财政存款的开户和财政库款的支拨。(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国库办理违反国家规定的事项,国库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六)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国库有权拒绝受理。

五、国库与公众有什么关系

国库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库工作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国库资金的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的一切预算收入,应按照规定全部缴入国库,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坐支或自行保管。

国库资金的用途。国库资金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政府运行:国防外交、行政管理、公共安全……

公共事业:交通运输、城乡社区、节能环保……

民生保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保障……

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农林水利、产业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的一切预算支出,一律凭各级财政机关的拨款凭证,经国库统一办理拨付。

国库与生活:

您缴纳的税收、非税收入、社会保险费等,均由国库办理收纳。

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增值税留抵退税、“减税降费”等国家政策性退税红包,均由国库退还至申请企业或个人。

教育、文化、医疗等各类财政预算支出以及应急救灾等紧急资金支出,均由国库办理拨付。

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40周年系列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