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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陈靖霖,任职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豫税征410822190124,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持证人:高兵,任职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豫税征410822190054,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持证人:申殿文,任职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豫税征410822190077,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持证人:毋增利,任职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豫税征410822190106,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持证人:徐洁,任职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豫税征410822190058,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