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25年08月27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通知

规范补充耕地管理 筑牢耕地保护根基

本报讯(记者张苗)8月13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破解土地要素保障难题,该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内补充耕地指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指标来源、使用范围、建库管理到交易流程、责任考核全链条发力,为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立下“硬规矩”。

《通知》精准划定补充耕地“准入”与“禁止”红线。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及适宜恢复的园地、林地等可作为补充耕地来源;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土地、25度以上陡坡地等则被明确排除在外,同时列出辖区内补充耕地项目新增、土地综合整治新增、省平台购买等六大合法来源途径,确保指标“源头合规”。

在指标使用上,《通知》明确五类需落实占补平衡的情形,包括非农建设、造林种果、设施农业占用耕地等,同时对国家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等可不落实补充的特殊情况作出说明,避免政策执行“一刀切”。

建库管理方面,《通知》构建“市县联动、分级管控”体系。县级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库,市级设立统筹调剂库,新入库指标按“省20%、市20%、县60%”比例分配,且严格遵循“属地入库、收益归地”原则——除市级项目外,统筹调剂指标收益归属耕地所在县(市、区)政府,既保障市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又维护基层利益。

针对不同项目类型,《通知》细化占补平衡操作流程。城市乡镇批次建设、单独选址项目、设施农业及“非粮化”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均需按“谁占用、谁补充”原则,制订补耕方案、落实指标来源,并严格执行“先补后占”要求,其中使用市级调剂库指标需经市政府批准,确保每一块被占耕地都有“替补”。

交易环节同样划定“红线”,市域内指标交易需在政府或其授权单位间开展,禁止囤积倒卖,交易后30日内须完成市级备案;跨年度未使用指标需及时撤销挂钩,确需延用的需重新办理手续,严防指标“空转”。

为压实责任,《通知》将占补平衡落实情况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并设立举报平台鼓励公众监督,对虚报指标、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严肃追究属地政府及项目单位责任。

此次《通知》的发布,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耕地保护政策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推动补充耕地指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土地资源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