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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3日
直播带货陷阱频现
法院:警惕网络诈骗新套路
本报讯(记者郭嘉莉) 随着直播带货电商模式的不断兴起,在直播间购物成为许多人的消费选择之一,然而不法分子对此起了歪心思,冒充网络平台的网红进行诈骗,骗取“坑位费”。近日,孟州市法院审理一起网络直播带货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被告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可以在某网络直播平台上帮助被害人直播带货,以支付“坑位费”、保证金为由,先后诈骗被害人5.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侯某退还被害人5.5万元。
法院判决
孟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被告人侯某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后法院综合被告人侯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等,依法撤销被告人侯某的缓刑,结合前罪诈骗罪所判处刑期与罚金,决定对被告人侯某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法官说法
当前,网络直播带货代理广告铺天盖地,相关人员和机构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商家若在合作前未仔细甄别,仅凭“急功近利”心态盲目签约,极有可能陷入诈骗陷阱。
在此,法官提醒,网络带货合作要签订正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勿轻信“保底销量”“高额返利”等承诺,可通过平台官方渠道查询主播或运营团队资质,避免私下交易,如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警处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