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5年09月08日
小案不小办 巧解纠纷讨回辛苦钱
本报讯(记者王冰)A某常年在孟州市各乡镇奔波,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今年年初,熟人B某打来电话,邀请他前往梧桐树园参与搬树枝工作。在结算劳动报酬时,B某却未能按约定核算报酬,A某无奈向孟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接到A某的申请后,孟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专职调解员乔艳丽负责此次纠纷调处工作。乔艳丽介入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发现该纠纷属于典型的“三无”零工纠纷——双方无书面合同、无实际称重记录、无结算单据,且关键证据树枝已被运往外地,无法通过复磅方式核实实际工作量,调处难度较大。
经过综合分析研判,乔艳丽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模式,分步骤推进纠纷化解。她首先与A某沟通,一边耐心安抚其情绪,一边明确告知:“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能证明劳务事实存在,依然可以依法维权,但主张诉求时需秉持实事求是原则。”A某随即拿出手机中存储的现场工作照片与录音,清晰证明了自己确实参与了树枝搬运工作,为维权提供了关键事实依据。
随后,乔艳丽约谈B某,从法律与责任两方面展开沟通:“根据《民法典》第5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两人之间的口头协议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此外,若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责任人最高可能面临失信惩戒,对个人信用与后续生活都会造成严重影响。”
在乔艳丽的耐心释法与积极引导下,B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明确表示愿意支付A某劳动报酬,但因树枝已运走,只能通过估算工作量的方式核算金额。
为尽快化解纠纷,乔艳丽进一步组织双方围绕实际工作量展开细致估算。她结合A某的工作时长、现场树枝大致数量与常见装载标准,引导双方充分表达意见、理性协商。经过多轮沟通与反复核对,双方最终就报酬金额达成一致,B某向A某支付劳动报酬750元。
随后,双方签订了正式的人民调解协议书,B某当场履行协议,将750元报酬足额支付给A某。至此,这起“三无”零工报酬纠纷得到圆满解决,A某的“辛苦钱”成功讨回,切实维护了基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