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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5日

锐评

“驾驶员多少要带点责任”的想法当休矣

□溱 羲

近日,在上海一条道路上,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时与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交警在查看过现场后判定骑行女子负全责,但受到该女子家属的质疑,“驾驶员多少要带点责任”的说辞直接遭到了交警的反驳。该视频在网上传播后得到网友广泛点赞的背后,是大家对“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朴素认知的认可。

本来这起交通事故的是非曲直简单明了,交警判罚合法合规,女子家属却接受不了,还抛出了“驾驶员多少要带点责任”的说辞,企图博取更有利于自己的判罚。这映射出过去一段时期内交通执法和认知的积弊。在以往的很多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执法实践中,即使是非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其中既有执法者“和稀泥”的执法方式,也有机动车驾驶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理,最终助长了“谁弱谁有理”的风气,无形中导致法律权威的丧失,以至于一些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出行中肆意妄为,无视交通法规,逐渐放松了对规则和生命的敬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为中各方的责任早已作出相关规定,但只有当法治精神真正入脑入心,“驾驶员多少要带点责任”的想法才会失去市场。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因非机动车责任而被判罚负全责的案例越来越多,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在交通行为中的责任和义务,也让“驾驶员多少要带点责任”的想法逐渐失去存在的土壤。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交通事故中,无论最终判罚谁对谁错,本质上没有赢家。告别“驾驶员多少要带点责任”的错误认知,既是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权益保护,又是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身安全的负责,也是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必然要求。

敬畏规则,遵守秩序,才能让道路成为安全出行的“坦途”,“驾驶员多少要带点责任”的想法当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