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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5日
直击传统招投标痛点 构建高效透明新生态
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本报讯(记者孙国利)我市直击传统招标投标模式痛点,通过创新制度设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评定分离”模式,构建权责明晰、规范有序、高效透明的招标投标新生态。截至目前,全市已推动12个项目12个标段完成“评定分离”模式招标,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支撑。
“评定分离”改革,是将招标投标程序拆分为“评标委员会评标”与“定标委员会定标”两个独立环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既定标准,专注于对投标文件进行专业评审,为招标人筛选出合格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则由招标人自主组建,综合信用、报价、工期、质量、履约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中标人。
这一创新性模式直击传统招标投标领域专家权力集中、业主责任虚化等痛点,实现技术判断权与决策选择权完全分离,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既充分发挥专家在专业技术评审方面的深厚优势,又赋予招标人根据项目独特需求择优选取中标人的权利,为项目的高质量推进夯实基础。
评标环节规范化,专业与公正双提升。我市根据投标人数量灵活制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流程,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招标,3家至10家(含10家)时全额推荐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超过10家时差额推荐不少于10家。评标报告详细载明候选人特点、优势、风险及技术建议,避免“唯分数论”导致的选择偏差。评标报告要求详细、全面地载明候选人优缺点、技术咨询建议以及评标过程中产生的分歧意见,确保整个评审过程全程留痕、清晰可追溯。
定标环节全链条规范,科学决策有保障。定标环节围绕定标主体、定标方式、定标程序、结果公示构建起完整、严密的规范体系。我市组建5人以上单数的定标委员会,从人员构成上确保招标人在定标过程中的绝对主导权;定标委员会成员需与候选人毫无利害关系,并对定标过程严格保密,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必将依法追究责任,筑牢定标环节的廉洁防线。定标委员会需对候选人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资质业绩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复核,严禁设置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定标会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进行,全程进行高清音视频记录并存档,确保定标过程阳光透明。定标结果在3日内及时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方法、核查情况、异议渠道等关键信息,对于中标人放弃中标、存在违规等突发情形,允许按原标准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不受阻碍。
强化监督与异议处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市构建“招标人内部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体系,招标人定期自查定标关键事项,行政监督部门全程监管评标定标,定标会议邀请招标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同时公示定标结果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明确投标人需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招标人3日内答复且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处理的异议,不得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重复提出,杜绝恶意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