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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5日
我市曝光四起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本报讯(记者贾定兴)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第二轮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的通知》,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现将近期省安委会第八明查暗访组对我市明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予以曝光。
一、某铝业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动火作业人员持假焊工证上岗,且作业前未按规定开展安全交底。
处理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之规定,已经立案查处,并一案双罚。
二、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该公司与河南省矿山起重机安装有限公司的外租外包管理资料中,没有对相关方检查记录,没有对相关方管理台账。
处理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之规定,已经立案查处,并一案双罚。
三、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高处作业人赵某某无高处作业证,作业人翟某未在外来施工人员档案内,未接受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处理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和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之规定,已经立案查处。
四、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郜某某在无特种作业资格证的情况下,从事6米登高作业16次、电焊作业2次。
处理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之规定,已立案查处。
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问题隐患立行立改、依法查处,特别是对典型问题隐患要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公开曝光、一案双罚;对问题隐患已整改到位的要持续跟进,防止问题反弹。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