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5年10月22日
聚焦社保热点 传递政策温度
本报记者 杜 玲
社会保险是社会“稳定器”,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待遇申领、社保关系转移等问题,是市民关注的焦点。近日,市人社部门针对12333人社服务热线的高频咨询集中权威解答,以清晰解读回应关切,为市民办理社保业务提供实用指引。
在职人员去世,社保权益这样保障
在职职工不幸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本息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办理手续,需前往逝者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经办机构。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时,应备齐以下材料:河南省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受益人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或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代办人身份证、参保本人或法定继承人的社保卡或银行卡。
企业社保登记与信息更正有讲究
新成立企业办理社保登记,需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若失业人员因用人单位填报的失业原因有误,导致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如实填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致使职业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当依法向职工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可据此维护合法权益。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这些问题有答案
跨省换工作后不满一年失业,能否领失业保险金?可以!参保职工跨省流动就业时,需及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可与转入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只要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即可在最后参保地按规定申领。
针对“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市人社部门依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解释: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18个月;满10年以上的,最长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本次领取期限与前次未领完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有效保障劳动者就业过渡期基本生活。
及时了解社保政策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前提。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或关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获取信息。人社部门将持续优化服务,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