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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5日
人社服务指南发布
社保高频事项“零跑腿”全解读
本报记者 杜 玲
“换了城市工作,养老保险怎么办?”“失业期间,医保会断缴吗?”“社保卡到期影响使用吗?”……近期,市人社12333咨询服务热线来电不断,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关心的社保高频问题逐一作出解答。记者从中梳理出代表性较强的问题,整理成人社服务指南。
跨省就业不用愁,养老保险“跟着走”
“我在江苏找到新工作,在焦作缴的养老保险是不是白缴了?”刚赴江苏省苏州市某公司报到的28岁山阳区青年李晓磊,带着疑虑拨通12333热线。
工作人员的答复让他安下心来:“您未满50周岁,完全符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条件。”据了解,像李晓磊这样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或手机APP在线申请转移,也可前往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实现养老保险权益的清晰记录与无缝衔接。
政策还明确,返回户籍地就业或因工作调动等情况的参保人员,均可按规定办理转移,确保养老权益“不管到哪里,都能连续算”。若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当地缴费不满10年的,需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如各地缴费均不满10年,则统一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为参保人员晚年生活提供清晰保障。
失业保障不断线,医保待遇照常享
“被公司裁员后,最担心的是生病,医保一断,心里就没底了。”解放区居民王女士上个月面临失业,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咨询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解释:“在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用将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个人无须支付。”这意味着,王女士在失业期间仍可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缴费年限也将持续累计,不会因暂时的职业空窗期影响未来的医保权益。
人社部门提醒,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请于就业当月25日前携带身份证,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维护个人诚信记录。
小小社保卡,服务大民生
作为百姓生活“贴心卡”,社保卡日常使用问题备受关注。
卡丢了,电子卡需重新办吗?马村区的刘先生刚补办新的实体社保卡,他担心手机里的电子社保卡会失效。答案是不需要!补换新卡并激活后,电子社保卡将自动关联新卡信息并恢复使用,无须任何额外操作。
卡片到期影响使用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卡片到期后,其社会保障功能(如就医购药)通常不受影响,但其金融功能(如银行业务)的使用则可能因银行政策而异。建议市民收到银行换卡提示后,及时前往相关社保卡银行服务网点咨询,确保金融业务正常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