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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我市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

本报讯(记者梁智玲)房东随意涨房租、租金押金无故被扣、非法中介卷款消失……您是否曾被这些问题困扰?连日来,市住房保障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推动我市住房租赁市场迈向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住有所安”提供有力支撑。截至目前,我市城区已有2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完成备案。

《条例》共7章50条,系统构建了涵盖住房租赁市场全主体的监管框架,涉及规范出租与承租活动、住房租赁企业行为、经纪机构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及严格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为住房租赁领域首部专门性行政法规,《条例》为市场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框架与行为准则。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国家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同时,鼓励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建立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享有同等权利。

《条例》出台后,市住房保障中心向各县(市、区)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深化学习培训,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确保工作人员深刻理解、熟练掌握《条例》内容,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推进《条例》深入人心,市住房保障中心要求各县(市、区)在年底前开展集中宣传,聚焦社区、小区等租赁行为集中区域,采取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举办宣讲会等方式,依托物业、志愿者等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长周期的宣传活动,向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普及《条例》知识,引导市场主体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市住房保障中心要求各县(市、区)明确住房租赁行业监管部门,对照《条例》细化业务流程,做好全面排查、“一报告两备案”、行政执法、矛盾调解等工作,确保任务全落地、全覆盖。

为推动新规落细落实,切实保障市民租住权益,市住房保障中心持续做好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备案工作,多次召开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座谈会,推动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备尽备。截至目前,我市城区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23家。中心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联合监管,严厉打击租房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查实,对未备案的违规中介现场下发《限期备案通知书》《合同抽查通知书》《租赁备案通知书》。此外,中心还要求房产经纪从业人员严格实名登记,通过规范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效能;印发《焦作市住房租赁合同范本》,并通过多种渠道提醒租赁双方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不轻信口头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