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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1日
市中级法院发布5起协同解纷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胡月)近年来,市中级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化与综治中心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司法指导作用,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分流化解。为提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知晓率与满意度,让“有纠纷找综治中心”成为社会共识,市中级法院精选5起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对外发布,通过剖析案情、解读调解过程、阐释法理人情,全方位展现基层综治工作实效与担当。
案例一:医疗损害纠纷——多方联动破解认知壁垒
2017年,严某因疑似肺结核在某疾控中心接受治疗后出院,2021年确诊肺癌,2025年6月医治无效去世。其配偶李某认为疾控中心延误治疗时机,长期投诉未果后向博爱县综治中心求助。调解员先对李某开展情感疏导,在掌握核心诉求并核实疾控中心相关情况后,因双方分歧较大启动“模拟法庭”机制,联动法院、卫健委及医疗专家共同参与。医疗专家从医学角度解析病理,法官针对性释法说理,调解员同步疏导情绪、协商补偿事宜,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实现实质性案结事了。
典型意义:创新“情绪疏导+模拟法庭+多方联动”解纷模式,通过跨部门协作整合专业资源,有效破解医疗领域认知壁垒,为专业类纠纷化解提供实践样本。
案例二:名誉权纠纷——类案示范引导理性协商
李某离职后,在网络平台擅自发布原就职公司管理人员聊天记录,导致该公司陷入舆论危机、商誉受损。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公开道歉并赔偿商誉损失5万元。沁阳市法院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托综治中心先行调解。调解员向李某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条款及类案生效判决,详细释明名誉权侵权构成要件与责任认定标准;同时就赔偿金额认定规则向公司充分阐释,最终促成李某当场履行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以类案生效判决为示范,强化调解过程的法律支撑力,帮助当事人精准预判裁判结果,有效缩小认知分歧,推动纠纷在诉前高效化解。
案例三:服务合同纠纷——资源转化盘活企业经营
某电梯设备公司与某饭店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2022年9月至2024年4月期间,饭店累计拖欠维保费6000余元,电梯公司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山阳区法院委托综治中心调解后,调解员深入了解双方经营现状,结合电梯公司现金流保障需求与饭店消费资源盘活诉求,创新提出“部分现金支付+剩余债务转化为消费额度”的调解方案。经释明方案合法性与合理性,双方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践行涉企纠纷“保经营、促发展”价值导向,通过创新债务履行替代方案,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纾困解难,实现纠纷化解与商业合作维护的双重目标。
案例四: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情理交融守护家校和谐
幼儿王某在幼儿园玩耍时意外骨折,花费医疗费1.5万余元,双方就责任划分与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并诉至法院。修武县法院委托综治中心调解后,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制订分步方案:先以“面对面”调解厘清核心争议,因王某监护人情绪激动转为“背对背”沟通,最终促成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再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赔偿事宜,引导园方诚恳致歉、监护人合理主张诉求,经多轮情理法融合调解达成一致。
典型意义: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家校关系和谐,灵活运用多元调解技巧,既保障幼儿合法权益,又维系家校良性互动,守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案例五:财产损害纠纷——专业支撑化解邻里积怨
张某拆建自有房屋时因施工不当,导致相邻的王某房屋出现裂缝变形成为危房。双方就因果关系、损失数额争议较大,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武陟县法院委托综治中心调解并指派法官全程指导,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为破解专业争议,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技术导则勘查评估,出具专业意见奠定调解基础;针对双方积怨较深的问题,依托人大代表民情熟、公信力高的优势开展情绪疏导与释法说理,经三轮“面对面”调解及多轮电话沟通,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典型意义:构建“人大代表参与+专业鉴定+调解疏导”联动机制,既通过专业技术意见破解事实认定难题,又借助多元力量弥合邻里分歧,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大幅节约司法资源与当事人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