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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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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护航“住有所安”
本报记者 朱颖江
安居乐业,方能致远。在陌生的城市拥有安稳的居住环境,是人们安心创业、工作、生活的重要前提。11月28日,我市住房保障部门公布城区2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已完成备案的消息,无疑让广大租户群体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据《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加快规范化》等新闻报道,市住房保障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制度落地、监管强化、服务优化为抓手,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迈向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群众“住有所安”的美好愿景注入强劲动力。而这一系列举措,也收获了市民和网友的广泛点赞与积极反馈。
市民王女士在焦作网留言讲述了自己因租房经历的糟心事。她说,为了孩子上学方便,在学校门口租了个2居室。租房子的时候,房东承诺不涨房租,这才3年的时间,房东就已经涨了2次房租。由于换房子太麻烦,她只能妥协多花钱换方便。她详细看了《条例》后,决定和房东谈谈,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女士的经历引起了大家的讨论,同时也对《条例》的实施有了更多期待。
网友“石头”说,法,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根本保障,更是群众安心租房的“定心丸”。《条例》的出台,为住房租赁行业划定了行为红线、明确了权利义务,是破解行业乱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的“硬支撑”。
网友“美食博主”说,“租房就怕遇到虚假房源、恶意涨租,现在有了《条例》,遇到问题,我们就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了。”
网友“焦作小阳”说,住房租赁市场的乱象,往往源于监管缺位、流程不细。目前城区已有23家机构完成备案,有政府背书的机构,感觉更靠谱。
网友“清风拂面”评论道:“以前中介乱象多,投诉无门,现在明确了监管部门和操作流程,遇到问题能找到解决途径,政府这波操作太给力了!”他说,这种“清单化管理、常态化推进”的监管方式,既压实了市场主体责任,也让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防范了各类行业乱象,让住房租赁市场更加透明有序。
“住有所居”是民生之基,“住有所安”是群众期盼。网友“杨可可”说:“我之前遇到房东提前解约不赔偿的情况,现在知道《条例》里有明确规定,还能通过相关部门调解,这真是为我们租房人撑腰,让我们在住房租赁过程中感受到实实在在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