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5年12月23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焦作万合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与张振林协商一致,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所确认原告拥有的债权及其权益一并转让给张振林。
请贵公司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张振林履行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豫0821民初115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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