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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
全市法院:
做实“四个保障” 打通执行案款兑现“最后一厘米”
本报记者 郭嘉莉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而执行案款的及时、规范发放,更是这“最后一公里”中的“最后一厘米”,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塑造和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的最终实现。
近年来,全市法院精准聚焦执行案款管理中的流程堵点、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以技术保障、程序保障、监督保障、机制保障“四个保障”为核心抓手,系统性构建起一套严格规范、安全透明、高效便捷的执行案款全流程管理体系,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让司法公正精准直达民心、惠及群众。
技术保障:科技赋能 构建节点集约新模式
面对海量的案款收发数据,全市法院深化信息化技术赋能,全面激活执行信息化成效,利用已有模板,实现案款相关文书在线标准化生成。
执行案件立案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包含执行通知书与缴费通知书的“两书一码”组合文书,执行干警可直接下载使用,极大减轻了案款文书制作压力。全面推行“一案一人一码”扫码支付功能,明确要求缴费通知书必须附有专属子账户收款二维码,当事人在与执行干警沟通确认后,只需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扫描二维码,即可进入支付界面,在输入案款金额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完成缴费,款项便可直接、精准地进入当事人专有子账户,将传统的“现金收发”转为“线上流转”,简化了当事人的缴费流程,避免现金收发中可能存在的数额不清、款项不实等风险隐患。
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该模式累计发放执行案款1.31亿元,涉及18113笔业务,不明案款数持续保持“零记录”,案款流转效率和安全系数显著提升。
程序保障:规范透明 打造节点公开新生态
为确保每一笔案款发放都合法公正、有据可查,全市法院从程序规范入手,筑牢群众监督防线。
一方面,严格落实执行款向案外人发放的合议制度,将合议作为向案外人转账的必经流程,由承办法官主持会议,对案外人领款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规避另案执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确保每一笔向案外人发放的款项都符合法律规定。
另一方面,规范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程序,对于经合议审查符合法定事由的案款发放,法院详细记录案号、发放对象、金额、事由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并制作专门的公示文书,通过法院官方网站、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主动将案款发放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倒逼执行干警提升案款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在执行立案后的法定时限内,法院会第一时间向当事人邮寄或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其中详细载明收款账户信息和风险提示,明确要求当事人必须向指定子账户缴纳执行款,从源头规范当事人的缴款行为,杜绝缴款失控风险。此外,积极推广使用“河南法院执行公开”系统,在执行立案窗口张贴、摆放宣传材料,安排专人帮助当事人下载使用手机端口,详细讲解线上查询案款收发情况的具体步骤,方便当事人能够实时了解案款数额、具体流向,实现当事人对执行进度的动态掌握,让执行进度真正实现“看得见、摸得着、查得清”,切实提升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监督保障:压实责任 健全内部管理新机制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保护”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以案款监管员为核心的内部监督体系,从各基层法院精心选拔业务能力精湛、工作作风过硬、责任意识强烈的干警担任专职案款监管员,对执行案款的收发情况进行全流程、动态化监管,降低节点流转过程中的风险隐患。
在此基础上,全面实行案款台账化管理,监管员通过建立详细的台账,对每一笔案款的到账时间、发放进度、审批流程等信息进行实时记录和跟踪,确保案款管理底数清、情况明、可追溯,为后续案款核查、复查以及责任追溯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核查力度,案款监管员坚持每日对案款到账与发放情况逐项核查比对,对临期未发、数据异常等情况发出实时预警,并逐案逐笔了解超期原因,督促承办人员限期处理,防止出现“恶意、故意、随意”延期不发的情况,努力实现超期案款“动态清零”。
全市法院还以长期滞留的未发案款为抓手,制作案件台账,对照节点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工作,逐案分析未发原因,找出案款发放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各自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执行方案,重申案款合议、收发对账等管理要求,加快案款清理速度,实现以管理推动长期滞留案款“清理”的最终目的。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组织开展两次长期滞留案款清理活动,共发放案款255笔,合计0.8亿元,有效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机制保障:分类施策 探索质效提升新路径
为推动执行案款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发展,全市法院立足长效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提升管理质效。
建立定期调度和督导机制。充分发挥“三统一”管理职能,由市中级法院每月组织召开案款管理调度会,全面通报各基层法院延缓发放案款、提存案款的清理推进情况,逐一对各单位工作成效进行点评分析,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较为突出的法院进行专项约谈和督促整改,通过强化管理、严格规范,推动执行案款管理工作步入依法、及时、高效的良性发展轨道。
完善案款发放、提存三级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案款审批权限与责任清单,对于因法定事由确需延缓发放或提存的案款,按照规定程序和事由,依次由部门负责人、执行局局长、财物负责人逐项审核、逐级把关,理清延缓时长、提存条件等关键要素,防止随意延长发放期限或违规提存等情况发生,确保符合发放条件的执行案款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当事人手中。
强化内部部门协同联动。市中级法院与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共同研究制定《涉案款物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案款收支结余对账工作,通过执行部门与财务部门内部交叉核对、系统数据自动比对、人工重点核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案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制约作用,最大限度降低案款管理风险,保障案款管理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通过做实案款收发“四个保障”,全市法院在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上成效显著,为破解执行难题提供了有效路径。全市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案款管理体系改革,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创新信息化管理方法,持续提升执行案款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透明的执行服务,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更快更好兑现。
